一、政策动向
(1)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等四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三项保障措施,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点评:
该指导意见强调了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性,明确了金融支持的具体措施,对于引导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投资绿色产业、促进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企业应积极响应政策,开发和支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2)中央网信办秘书局等十部门秘书局(办公厅、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8月25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等十部门秘书局(办公厅、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实施指南》从创新引领、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务求实效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推进双化协同工作的基本原则。按照“323”总体框架进行布局,明确了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行业企业等双化协同三类实施主体,为各类主体推进双化协同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明确了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等双化协同两大发力方向;明确了数字化绿色化基础能力、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体系、数字化绿色化融合产业体系等双化协同融合创新三方面布局。
点评:
通过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推动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该指南的实施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推动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该指南不仅按照“323”总体框架进行布局,而且强调了创新引领、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和务求实效的重要性,确保了双化协同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发改办能源〔2024〕687号)。方案提出,到2027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输配电、风电、光伏、水电等领域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大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力度,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用好再贷款、财政贴息等支持政策,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点评:
该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在能源领域将进一步提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通过实施“三改联动”和提升其他能源领域的设备现代化水平,不仅有助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还将推动能源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企业应深入分析现有设备的能效和运行成本,确定更新改造的方向,并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
二、地方动态
(1)上海市发改委印发《“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8月2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沪发改能源〔2024〕177号)的通知,拟打造海上光伏项目集群,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其中指出,2024年,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首轮竞争配置项目作为我市保障性并网项目,纳入我市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市电力公司保障并网消纳,鼓励投资主体按需配置储能。2025年,开展其余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和开发建设。投资主体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出力不低于海上光伏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新型储能可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的模式实现,与海上光伏同步建成并网。
点评:
海上光伏项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表明上海市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远大志向,这将大幅提升该地区的清洁能源供应。通过鼓励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并设定了具体的装机容量比例和技术要求,这有助于平衡电力供需,提高电网稳定性。企业应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推动各类适应海洋的环境的发电设备以及施工设备的研发创新。
(2)山东港口青岛港成为全国首个可提供碳足迹在线核算服务的港口
8月22日,在青岛港自动化码头,全国首张集装箱碳足迹核算服务报告单顺利开出,标志着青岛港研发打造的港口集装箱碳足迹核算服务平台正式启动,青岛港成为全国首个可提供碳足迹在线核算服务的港口。此举是青岛港贯彻落实推动世界级海洋港口群建设的有力行动,也是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全流程“零碳行动”的生动实践,将极大便利港口及港口上下游物流货物碳足迹核算,助推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绿色转型。
点评:
青岛港通过开发集装箱碳足迹核算服务平台,体现了港口行业在碳管理和绿色创新方面的领导力,该平台能够提供准确的碳足迹核算,有助于提升港口及物流行业在温室气体排放透明度,使各方能够更好地监控和管理碳排放。
(3)四川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四川省林草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
8月15日,四川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四川省林草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川林规发〔2024〕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碳普惠方法学、碳普惠项目管理、减排量交易和消纳、监督管理、附则六章共38条,适用于林草碳普惠项目设计和实施、项目审定和减排量核查、减排量登记和消纳有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在减排量消纳方面,《办法》明确,依托林草碳普惠交易系统进行减排量交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托碳中和服务平台,打造基于林草碳普惠减排量的绿色低碳场景,推广“碳汇+大型活动”“碳汇+全民义务植树”“碳汇+生态司法”。同时,鼓励市场主体基于公益目的,自愿注销其所持有的林草碳普惠减排量。
点评:
四川省进行林草碳普惠管理,标志着四川省级林草碳普惠机制从制度设计阶段迈入实质性建设阶段。通过建立林草碳普惠交易系统,为减排量交易提供了官方平台,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企业可以依托林草碳普惠交易系统,策略性地中和自身的碳排放,实现向绿色低碳转型,这有利于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品牌形象。
三、企业行动
8月21日,张家港运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通过苏州一站式碳中和普惠服务中心,购买了苏州市公交集团100吨电动专用车替代燃油车运行所带来的碳减排量。这标志着全国首笔充电碳普惠交易顺利完成。苏州市公交集团卖出的100吨充电碳减排量,获得了3000元收益。苏州市公交集团无疑是第一批享受到充电碳普惠红利的企业。近期,该集团对首批13座公交充电站进行了碳资产核证工作,按照总充电量1.3亿度测算,可核发碳减排量约5.6万吨。
点评:
充电碳普惠制度的推出为小型减排项目提供了交易和获益的机会,这有助于动员更多企业参与到碳减排行动中。此次交易揭示了绿色金融在支持碳减排项目和低碳转型中的潜力。通过碳减排量的交易,苏州市公交集团获得了经济收益,同时对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